- 編號:50041
- 書名:國際法(第6版)(上下)/世界法學精要
- 作者:(英)肖著
- 出版社:北大
- 出版時間:2011年11月
- 入庫時間:2011-12-29
- 定價:130元

- 特價:110.5元,85折,省19.5元!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是國際法學界的一本經(jīng)典教材,由英國著名國際法學家馬爾科姆·肖撰寫。全書共23章,涵蓋了國際法的歷史、淵源以及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系、國家管轄、管轄豁免、國家承認、繼承和國家責任。本書引用了大量國際法庭和國內法庭的案例,通過案例講解國際法的原則、規(guī)則和制度。
作者簡介
馬爾科姆.N.肖是萊斯特大學國際法講座教授和執(zhí)業(yè)大律師。主譯者白桂梅,北大法學院教授,博導
圖書目錄
1國際法的性質及其發(fā)展
世界社會中的法律和政治
武力的作用
國際體系
政治的作用
歷史發(fā)展
早期萌芽
中世紀與文藝復興
現(xiàn)代國際法的奠基人
實證主義和自然主義
19世紀
20世紀
共產(chǎn)主義的國際法理論
第三世界
2當今的國際法
受國際關注的法律范圍在擴展
現(xiàn)代理論與闡釋
實證法與自然法
新思路
國際法不成體系?
結論
3淵源
習慣
引言
實質性事實
什么是國家實踐?
法律確信
抗議、默認與習慣法的變化
區(qū)域和地方習慣
條約
一般法律原則
公允與國際法
司法判例
學者
其他可能的國際法淵源
國際法委員會
其他機構
單方面行為
淵源的等級與強行法
4國際法與國內法
理論
國內規(guī)則在國際法中的作用
國內法庭中的國際法
英國
美國
其他國家
可裁判性、國家行為與相關學說
行政部門的證明
5國際法主體
法律人格——引言
國家
國家資格的創(chuàng)立
自決與國家資格標準
承認
國家資格的消失
國家的基本權利
附庸國和被保護國
聯(lián)邦國家
自成一類的領土實體
委任統(tǒng)治地和托管領土
1945年的德國
共管
領土的國際管理
臺灣
“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國”
撒哈拉阿拉伯民主共和國
各種分離主義主張
國家聯(lián)合體
結論
特殊案例
馬耳他騎士團
羅馬教廷與梵蒂岡
叛亂團體和交戰(zhàn)團體
民族解放運動
國際公眾公司
跨國公司
所有人民的自決權
法律權利的確立
自決的定義
個人
國際組織
法律人格的取得、性質及后果——一些結論
6人權的國際保護
人權的本質
國際法上人權的思想方法
國際人權法的發(fā)展
一些基本原則
國內管轄權
用盡當?shù)鼐葷?guī)則
權利的優(yōu)先性
習慣國際法和人權
演進中的原則
聯(lián)合國體系——概述
對群體和個人的集體權利的保護
聯(lián)合國體系——執(zhí)行
政治機構——概述
聯(lián)合國機關設立的專家機構
專門條約下設的專家機構
結論
專門機構
國際勞工組織
聯(lián)合國教育、科學和文化組織
7區(qū)域人權保護
歐洲
歐洲理事會
歐洲聯(lián)盟
OSCE(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
《獨立國家聯(lián)合體人權和基本自由公約》
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人權分庭
《美洲人權公約》
《班珠爾人權和民族權利憲章》
《阿拉伯人權憲章》
8國際法中的個人刑事責任
國際的刑事法院和法庭
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刑事法庭(ICTY)
盧旺達問題國際刑事法庭(ICTR)
國際刑事法院(ICC)
混合法院和其他國際化的國內法院和法庭
國際罪行
種族滅絕
戰(zhàn)爭罪
危害人類罪
侵略
結論:公正審判條款
9承認
對國家的承認
對政府的承認
事實上和法律上的承認
過早的承認
默示承認
附條件的承認
集體承認
承認的撤銷
不承認
承認的法律效果
國際層面
國內層面
10領土
國際法上領土的概念
領土主權
新國家和對領土的權利
額外領土的取得
邊界條約和邊界裁決
添附
割讓
征服和使用武力
實施有效控制
結論
領土完整、自決和各種主張
保持占有原則
保持占有原則之外的原則
國際界河
?颂m群島
“人類共同繼承財產(chǎn)”
兩極地區(qū)
租借和地役
外層空間法
外層空間的定義和劃界
外層空間制度
電信
11海洋法
領海
內水
基線
海灣
島嶼
群島國
領海的寬度
領海的法律性質
無害通過權
對外國船舶的管轄權
國際海峽
毗連區(qū)
專屬經(jīng)濟區(qū)
大陸架
定義
沿海國的權利和義務
海洋劃界
結論
內陸國
公海
公海上的管轄權
船旗國專屬管轄的例外
國際海底
引言
1982年海洋法公約(第十一部分)
互惠國家制度
1994年執(zhí)行《海洋法公約》有關海底規(guī)定的協(xié)定
國際海底管理局
爭端解決
國際海洋法法庭
12管轄權
國內管轄原則
立法、行政和司法管轄權
民事管轄權
刑事管轄權
領土原則
國籍原則
被動人格原則
保護原則
普遍原則
引渡
域外管轄權
13管轄豁免
主權豁免
絕對豁免說
限制說
主權和非主權行為
國家豁免與侵犯人權
商業(yè)行為
雇傭合同
其他非豁免領域
豁免主體資格問題——國家機構與國家的組成部分
豁免主體資格問題——政府官員的豁免
豁免的放棄
判決前對財產(chǎn)的扣押
執(zhí)行豁免
舉證責任和標準
結論
外交法
1961年《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
領事特權與豁免:1963年《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
1969年《特別使團公約》
1975年《維也納關于國家在其對普遍性國際組織關系上的代表權公約》
國際組織的豁免權
14國家責任
媒體評論
當我講授國際法時,肖的國際法是我為學生選擇的教科書。直至今日我仍然認為這是一本非常有用并結構嚴謹?shù)慕炭茣。第六版仍然保持著其鮮活的時代氣息,這真?zhèn)好消息。新版又增加了新的章節(jié),而且所有的方面都有了更新。 --國際法院院長羅莎琳·希金斯 "馬爾科姆·肖的國際法自1977年以來一直是國際法學生必不可少的教學資料。該教科書準確且均衡地反映國際法的發(fā)展和現(xiàn)狀。關于最新的發(fā)展,國際刑法和國際法院的章節(jié)受到人們的歡迎。我向所有國際法的研究生和本科生熱烈推薦肖的書。" --劍橋大學勞特派特國際法中心詹姆斯·克勞福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