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召開馬鞍山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決定
關于召開馬鞍山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決定
安徽省馬鞍山市人大常委會
關于召開馬鞍山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決定
關于召開馬鞍山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決定
馬鞍山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2016年1月6日召開馬鞍山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建議會議的議程是:1、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2、審查和批準馬鞍山市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第十三個五年規(guī)劃綱要;3、聽取、審查和批準馬鞍山市2015 年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執(zhí)行情況與2016 年計劃草案的報告,批準馬鞍山市2016 年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4、聽取、審查和批準馬鞍山市2015 年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2016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批準2016 年市級預算;5、聽取和審議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6、聽取和審議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7、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8、通過關于設立馬鞍山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的決定;9、通過馬鞍山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組成人員人選;10、選舉事項。